《吞噬星空》写完了,番茄也是逐条看着各种留言,有的读者认为这样的结局恰到好处,有的读者认为是烂尾该继续写
两种观点,一种认为该结局,一种认为该继续写
嘿嘿,番茄很得意
第一种认为恰到好处,显然是赞同番茄这么做,番茄当然得意
第二种认为该继续写,显然番茄写近480万字,还没看够啊!番茄自然得意
不过认真说一下吧
现在的罗峰太牛逼了! 刚来到三千维度宇宙的起源之地,就已经是永恒真神,又带着摩罗撒!再一夺舍了原始宇宙……体悟原始宇宙,境界便能哗哗哗的暴涨,很快可称圣!再耗费些时间就是神王,那时候界兽也是神王层次! 二者配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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